收听提示 以直报怨 或⽈:“以德报怨,何如?”⼦⽈:“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第⼗四》) ⽼⼦在《道德经》里提到过要“报怨以德”。但是在这⼀段中,孔⼦却明确反对这样的做法。如果我们“以德报怨”,那么对于“德”的⾏为我们⼜如何回报呢?也不过是⽤“德”来回报它。那么“怨”的⾏为和“德”的⾏为所得到的回报就是⼀样的,谁还去实践“德”呢?社会正义⼜何在呢? 儒道两家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会有不同看法呢?因为道家学说的核⼼是 全⽣避害 ,它试图避免冲突,保全⾃⾝;⽽儒家则包含 维护社会正义 的维度。孔⼦并不要求每⼀个⽼百姓都有很⾼的道德境界,他更希望社会的规则是符合⼤家利益的、容易遵守的,如此才能推⽽⼴之。同时,儒家最重视的就是 直⼼ 。因为这是⽣命情感的本真流露,是仁的体现。当我受到了伤害,我本真的情感⼀定是诉求公正,⽽不是直接⽤“德”去包容,这是违背我当下本真的情感的。 当然,儒道两家都是反对“以怨报怨”的,“以直报怨”只需要公正,⽽不是⾮要让对⽅也受到相同的伤害,是⼀种“怨有不仇”的状态;否则就是恶恶相报,这样的社会既没有正义可⾔,个⼈的安全也⽆法得到保障。 躬⾃厚⽽薄责于⼈ ⼦⽈:“躬⾃厚⽽薄责于⼈,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第⼗五》) 我们与⼈相处的时候,应该多提⾼⾃⼰的精神境界。如果⼀定要“责⼈”,那么应当“薄责”⽽⾮“厚责”。这两者的区分是,你是出于什么⽬的去“责⼈”的。我们纵使“责⼈”也不是为了宣泄情绪,⽽是为了争取更⼤的团结。既然是为了团结,那么你在“责⼈”的时候肯定不会把对⽅贬得⼀⽂不值,⽽是客观地指出问题,并表⽰改进之后⼤家还是可以好好相处。如果能做到如此,那么我们就可以“远怨”了。 义以为质 ⼦⽈:“君⼦义以为质,礼以⾏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哉!”(《论语·卫灵公第⼗五》) 孙:通“逊” 程⼦⽈:“义以为质,如质⼲然。礼⾏此,孙出此,信成此。此四句只是⼀事,以义为本。”(《四书章句集注》注释) 君⼦有诸多特质,⽐如⾏事守礼、待⼈谦逊、守信不违等,⽽这⼀切的根本前提,是君⼦ “以义为质” 。这⾥的“义”,指的就是 ⽣命情感的恰当适宜 。 我们常讨论“义利之辩”,《孟⼦》中就有例⼦:梁惠王问孟⼦ “何以利吾国” ,孟⼦却回应, “王何必⽈利?亦有仁义⽽已矣” 。但“义”与“利”并⾮完全对⽴,君⼦并⾮不能获利,关键在于做事的出发点: 哪怕是同⼀件事,若从“义”出发,便是君⼦所为;若从“利”出发,则沦为⼩⼈之举。 矜⽽不争,群⽽不党 ⼦⽈:“君⼦矜⽽不争,群⽽不党。”(《论语·卫灵公第⼗五》) 庄以持⼰⽈矜。然⽆乖戾之⼼,故不争。和以处众⽈群。然⽆阿⽐之意,故不党。(《四书章句集注》注释) 这⼀段的“矜”不是矜骄、骄傲的意思,⽽是有所持守。⼀般⼈有需要持守的东西,就容易为此与⼈争辩;但是君⼦却能做到不争。君⼦能够在⼀个集体中与⼤家都⼗分和谐,但是却并不会为了私利讨好其中的部分⼈,所以“群⽽不党”。 ⼩不忍则乱⼤谋 ⼦⽈:“巧⾔乱德;⼩不忍则乱⼤谋。”(《论语·卫灵公第⼗五》) 巧⾔,变乱是⾮,听之使⼈丧其所守。⼩不忍,如妇⼈之仁,匹夫之勇皆是。(《四书章句集注》注释) 本段讲两条道理: 第⼀个是 “巧⾔乱德” ,很多⼈能⾔善辩,甚⾄能够颠倒⿊⽩,这样的⼈就会混乱德⾏,是孔⼦所不取的。 第⼆个是 “⼩不忍则乱⼤谋” ,注释中指出了两种“⼩不忍”, “妇⼈之仁” 和 “匹夫之勇” ,两者其实都是没有顾全⼤局。处理问题不要因表象就开始“不忍”,⽽要直击其深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