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黑暗与光耀并存:从春秋战国到秦一统
杨照
大家好,我是杨照。

法和国君的关系 

我们从商鞅变法的内容中得以了解前期的法家,前期法家是从统治实践中琢磨出来的,但是另外有后期法家,后期法家从这些现实经验中统理出逻辑、论理,使得原本松散、实际的各种不同的做法,成为“家”,有了这样的系统。
后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包括了慎到、申不害和韩非。一般传统的说法,商鞅是“重法派”,慎到是“重势派”,申不害是“重术派”,而韩非子是“集大成派”。放回历史变化的脉络中,这几“派”,其实并不适合这样平行并列,各派中有彼此牵连对照的更复杂的关系。
比商鞅晚起的“重势派”和“重术派”,他们的论理主要落在处理法的权威和国君权力之间的关系。甚至可以说,他们的出发点就在于如何避免再度发生因为侵犯了国君王权,以至于出现立法者商鞅被后来的秦惠文王诛杀的惨剧。
对待国君和法这两种权力,“重势派”和“重术派”所强调,其实是彻底相反的。慎到提出的解决方案,站在“法”的这一边。慎到主张国君要最有效地运用“法”来统治,就应该要把自己的“势”高高地撑起来,“势”抬得越高越好。用“势”把国君和所有的人区别开来,表明了国君就是“法”的至高无上权威的来源,国君的地位,他的外表的“势”越高,“法”的权威相应也越高。而国君的地位要高到什么样的程度呢?怎么样才是理想上“重势”统治的方法?国君要高到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因此你就不能有一点一样的地方,国君要取消自己主观去干预“法”,以个人意志进行统治的欲望。
在这里,慎到的“重势派”和《老子》的主张有了微妙的交集。慎到也主张国君应该“静默无为”,他的理由是,一来,国君“静默无为”才能“任法自为”;二来,国君有作为就有可能犯错,国君主观决定所带来的错误,就会伤害原本高高在上的“势”,连带破坏了“法”的权威。
本集编辑:小蝉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