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翟志勇等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在上一集,我讲了《独立宣言》的发布,不仅意味着北美殖民地在主权上从英国独立出去,更意味着在精神上从英国独立出去。《独立宣言》在自然法与自然权利的基础上,建构出一套全新的现代政制理论,自然权利、被治者的同意以及“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构成了美国政制的精神结构,是美国政制的“道”。
而这个新的“道”,必然需要新的“肉身”来承载。这一集就来讲讲美国政制的“肉身”,也就是《邦联条例》和美国宪法。与英国的不成文宪法相比较,它们标志着美国的成文宪法传统,并因此影响了全球。自此以后,几乎每一个国家革命之后,都需要一部成文宪法。

《邦联条例》

我们接着上一集的剧情往后说。《独立宣言》发布后,十三个自由独立的主权国家就诞生了,但是它们与英国的独立战争还在继续,任何一个殖民地都不可能单独打败大英帝国,所以必须继续联合起来。因此《独立宣言》发布后,第二届大陆会议就开始起草《邦联条例》,建立十三个主权独立国家的联合方式。
《邦联条例》在1777年交付各州签署,但直到1781年3月1日才获得十三个殖民地的全部批准,这个漫长的批准过程足以说明,独立出去有多容易,联合起来就有多困难。《邦联条例》的全称是《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and Perpetual Union),名字听上去很好,但《邦联条例》的首要原则就是各邦保留主权、自由和独立。
那如何实现永久联合呢?方法很简单,大陆会议是当时十三个殖民地联合对抗英国的临时机制,因此《邦联条例》中的永久联合,就是将这个临时机制变成永久机制,也就是邦联议会。《邦联条例》通过后,第二届大陆会议宣告结束,并更名为邦联议会。
在邦联议会中,每个邦无论大小,都平等地享有一个投票权,所有的事情至少要九个邦同意才能通过。但是,邦联没有行政机构,也没有司法机构。那就意味着,邦联议会通过的决议,只能靠各州自愿履行,如果不履行,那邦联议会是没法强制执行的,发生争议也没有一个裁决机构。
本集编辑:hyl、香芋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