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的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在上一集,我分析了《魏玛宪法》自身的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这部宪法允许像纳粹这样公然以推翻民主共和为目标的极端政党参与大选。
于是,我们看到,在大萧条之后,纳粹党在大选中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到1933年,它已经取代社会民主党,成为议会中的第一大党。然后,兴登堡总统任命希特勒为总理。从此就迅速开启了一个纳粹化的进程,第三帝国诞生了。
这个过程很容易给人一种印象:纳粹是合法夺取政权的,是德国人民选择了希特勒。但是实情真的是这样吗?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问题。
纳粹是合法夺取政权的,是德国人民选择了希特勒?
不过,在具体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可能要先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问题值得讨论。希特勒的夺权究竟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我认为很有关系。因为,希特勒的政权犯下了滔天罪恶,这样一个极端政权同法律之间的关系、同民主程序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有着巨大的警示意义。
我一度无法理解,为什么希特勒会那么着迷于合法的形式。比如,他看不上那些把纳粹体制吹上天的新理论,坚持纳粹国家是法治国,坚持《魏玛宪法》继续有效,也喜欢在赤裸裸地杀戮政敌之后,通过制定法律来给自己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在希特勒的这些立场和行动中,“合法性”这个形式已经空洞到没有任何意义的程度了。可是希特勒就是好这一口。这说明在希特勒的理解当中,合法性有着旁人不大能理解的重要作用。只是装点门面吗?恐怕没这样简单。
那么,其中的奥秘何在呢?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纳粹夺权的过程,获得一些启示。
第一个阶段:合法上台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看看,纳粹是怎么夺权的。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大致可以说,希特勒是合法上台的。
1923年希特勒在慕尼黑的一家啤酒馆发起暴动,结果政变失败。这让他改变了原本试图暴力夺权的看法。
2023.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