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翟志勇等
(听众朋友好呀,《现代的政制》更新时间调整啦,从原每周三、五,改为现每周一、五啦,本周五就不要坐小板凳等待咯,下周一不见不散!)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的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在上一集,我们谈到,在迈向现代政制的过程中,苏维埃体制战胜了君主制和议会制,完成了俄国政制的跨越式发展。但是,我们也指出,苏维埃体制是一种革命型体制,从它的运作方式和无产阶级专政这个目标上来说,这个体制很难与国家体制相容。
因此,从1918年开始,列宁所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一直面临的重要难题,就是怎样在宪法中妥善地安置苏维埃体制。从革命斗争的经验中,布尔什维克已经认识到了苏维埃体制的巨大优势,所以在一开始的宪法安排中,他们就完整地保留了这种体制的基本模式,并在1918年的宪法里做了全面落实。
但1918年宪法的安排,也使得苏俄的整个政制运行处于高度不确定的状态。这种高度不确定意味着什么呢?又为什么会带来这样的结果?在这一集,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1918年宪法所呈现的苏维埃体制的宪法结构,以及这个结构的根本缺陷。

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体制的目标

总的来说,1918年宪法对于苏维埃体制的设计,是以马克思的国家学说无产阶级的人权宣言这两个基点为中心展开的。
在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中,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那么,究竟什么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详细解释。
至于无产阶级的人权宣言,就是《被剥削劳动者权利宣言》,它构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利基础。这一点我们在上一集已经详细阐述了。
可以说,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目标,塑造了1918年苏维埃体制的基本特质。这个特质是什么呢?就是苏维埃体制具有强烈的非国家色彩。这一点虽然上一集也大致提到过,但因为它非常重要,所以我们需要在这里接着深入谈论一下。
苏维埃体制的非国家色彩,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本集编辑:hyl、香芋
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