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翟志勇等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的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在上一集,我们谈到,苏联颁布的1924宪法,是列宁路线和斯大林路线的折中。但是,随着列宁去世,斯大林在党内斗争中逐渐取得优势地位。到了1929年,之前坚持列宁路线的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布哈林等人,都相继被斯大林击败,而斯大林路线也逐渐被苏联全党和全国人民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1924年宪法中曾经所做的妥协,已经不符合苏联的政治现实了。那么斯大林与苏联共产党是如何做的呢?
在这一集,我们就来聊一聊1936年宪法中苏维埃体制的国家化,以及它所带来的政制后果,也就是斯大林体制的形成。

列宁与斯大林的区别及两个约束条件

我们先复习下,在上一集谈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的根本政治目标,是统合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在世界范围内与资本主义阵营进行政制竞争。在这个竞争的过程中,苏维埃体制的优越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列宁认为,体现在它的民主上。因此,共产党的任务就是尽一切可能说服苏维埃的委员,来支持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而且,他认为,一个超国家的政治联盟,也不应当支持集权化的政治路线,而是要允许加盟共和国充分发挥自己的自由与自决。共产党的任务就是居中进行协调。
因此,在列宁有影响力的期间,无论是在1918年宪法中,还是在1924年宪法中,对于共产党,都没有进行宪法上的安排与定位。在他看来,无产阶级政党只是苏维埃体制的一个过渡,是因为苏维埃的主体,也就是工人、农民和士兵,这些人还没有在政治上完全实现社会主义觉悟,所以才需要这样一个过渡性的执政党。等社会主义真正实现之后,苏维埃体制就能够实现完全的自治,这时候过渡时期也就结束了。
而斯大林则与列宁持有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苏维埃体制最根本的功能,就是要直接贯彻落实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苏维埃代表大会,作为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最高权力机关,只能对苏联共产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进行事后确认。
本集编辑:hyl、香芋
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