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治的逻辑:5000年人类政治博弈史
文稿
你好,我是包刚升。在前面的节目中,我们先后分析了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和以法国为代表的绝对君主制。在英国政治演化的基础上,位于北美新大陆、一般被视为英国衍生国的美国,后来创造了一个比较典型的现代分权制衡政体。今天这期节目,我们要讨论的就是美国形成这一政体的历史基础。
回顾历史,美国并没有经历英国那样漫长的政治演化过程。算下来,从宣布独立至今,美国才经历了不到两个半世纪的时间。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建国到1828年左右,美国还算不上是一个民主政体。
按照一项研究的估算,一直到1828年左右,在美国的白人成年男性公民中,获得投票权的比例才达到了50%。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美国才勉强达到了现代民主政体的门槛。在此之前,如果要指代美国建国之后半个世纪内的政体模式,一个更合适的称谓应该是“现代分权制衡政体”。这是一种立宪主义、法治、分权制衡以及少数人拥有投票权的政体模式。
由于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影响力巨大,所以,每每提到美国的政体模式,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美国在建国的时候建立的就是一个民主政体。但美国开国之父们的普遍想法是,他们1787年在费城通过制宪会议建立的是一个共和国(republic),而不是一个民主国(democracy)。“共和”这个词起源于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

法国思想家 托克维尔,图源:wikimedia.org
尽管今天的非专业人士似乎已经不再对民主与共和做精细的区分了,但是在美国开国之父们的眼中,民主与共和是两回事。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关于制宪会议的小故事是这样说的:
制宪会议结束之后,本杰明·富兰克林走出了费城的制宪会议厅。一位老妇人迎面走来,她问富兰克林:“请问富兰克林先生,你们为我们建立了一个共和国,还是一个君主国?”富兰克林礼貌地回答道:“一个共和国,如果你们能维持它的话。”
2023.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