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平等:权力、身份与社会分配
当今不平等的症结何在?平等理念又从何而来?我是谢晶,欢迎和我一起,以意识形态批判的视野重新认识不平等。
当卢梭说,其他的自然法-契约论思想家“是将从社会中找到的观念放到自然状态中。他们声称在谈论野蛮人,实际上面他们在描述的是文明人”,我说,这已经是在思想史上埋下了“社会建构论”的种子。但是,什么是“社会建构论”呢?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没有交代,对吧?今天实际上面大家使用的社会建构论的说法,它们的意思其实不都一样,并且最常见的社会建构论的含义不是我们这里所涉及到的社会建构论。所以我们花一点时间来澄清一下,我们所说的这个社会建构论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社会建构论”?
有一种很常见的社会建构论,就是关于社会现实是如何被建构出来的理论,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是广义的社会建构论。言下之意是说,有一类事实不是被建构出来的,而有一类是。比如说,美国哲学家约翰·塞尔他为了说明社会事实的建构性,他举了这样一对例子,他说:喜马拉雅山上有雪这是自然的事实,但是一张面值一百的美元,这是社会事实。就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类社会,喜马拉雅山上还是有雪的,但是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一群具有货币观念的人对于“满足什么样的条件的纸可以具有什么样的交换价值”这一点达成一致,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一百美元的纸币这样的东西。
还有一种常见的社会建构论,是关于我们的认识是如何在社会中被建构出来的理论,它是关于认识的社会建构论。简单地说,这样的社会建构论当然它也同意说世界上面如果没有人,喜马拉雅山上也是有雪的,这个不是由人的意志所决定的,但是它会说:人们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认识喜马拉雅山上有雪,以及人们选择去关注这个事实(比如说喜马拉雅山上有雪)而不是去关注那个事实(比如说喜马拉雅山上有草药,有冬虫夏草),这个都取决于人们说的语言、ta们的概念和价值体系、ta们的生活方式,等等等等。这种理论它反对的是传统的那种普世的、中立的认识论。
2025.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