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平等:权力、身份与社会分配
当今不平等的症结何在?平等理念又从何而来?我是谢晶,欢迎和我一起,以意识形态批判的视野重新认识不平等。
洛克的“诡计”
在上一讲中,我们指出:如果财产权的基础是“同意”,那么“时刻”的问题就变得和“理由”一样重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们觉得有必要建立财产权”,就变得和“什么样的理由可以为财产提供正当性”一样重要。
这个问题的转换会令我们首先反过来意识到洛克那里的一个“诡计”:当洛克提出劳动和占有论据,大家有可能注意到了他《论财产》的一章里面他反复地提出“谁可以去怀疑(who can doubt)”、“没有理由去争吵(no reason of quarreling)”这样的说法。但实际上面,洛克的论据之所以看上去是不接受反驳的,是因为洛克非常小心谨慎地排除掉了那些会产生冲突的场景,但是恰恰是这些可能会发生冲突的场景,才使得财产权的确立变得有必要。而排除了冲突之后所探讨的财产权是最没有必要存在的财产权,最没有争议的财产权恰恰是最没有必要被建立的财产权。
我指的是什么样的冲突呢?首先,“劳动原则”和“占有原则”就是会发生冲突的。我们在探讨自然经济神话的时候,就跟卢梭一起脑补过这种场景:当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东西有可能被第一个路过的人吃掉,那么我要如何去用我的“劳动”去驳斥他的“占有”呢?我可以跟他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这个果子是属于我的,他只需要一口吃掉就完成了反驳;如果他愿意争辩的话,他只要说:我现在饥肠辘辘。
哪怕是在财产权已经确立的情况下面,实际上这两个原则仍然是会产生冲突的。《悲惨世界》里面的冉阿让我们提到过了,他偷了其他人的劳动成果,但是是为了生存。如果我们对于他锒铛入狱感到愤怒的话,那么我们就是在用一种原则——生存原则,或者说占有原则,去质疑建立在另一个原则,也就是劳动原则之上的财产权。
2025.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