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文稿
看理想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翟志勇,好久不见。
最近有一个案子引发很多关注,就是山西的订婚强奸案。看理想的小编让我来谈一谈这个案子,一开始我是犹豫和拒绝的,因为这是一个很专业的刑事案件,我又不是做刑法出身的。但是这个案子后续持续被关注,引发了很多争论。
我发现其中有很重要的观念问题,是法律对于婚姻、性关系的认识和规定,与社会公众的认知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个差距也反映着法律的一个现实状况,所以我就“斗胆”来谈谈这个问题。
但我更多是从观念角度去谈,而不是从具体的法律专业角度去谈。
案件基础情况
首先,关于案件事实。网上很多争议是,关于案件事实该选择相信谁?是相信一方当事人,还是相信一些自媒体公号,或是相信法院的主审法官?
如果在这三者之间做选择,那我更愿意相信法院主审法官。因为任何一方当事人所讲的都不足以完全采信,而自媒体公号可能没有看过证据、也没有采访过当事人。主审法官敢于公开披露案件事实,面向社会公众,并且这是一个已经开过庭的案件,所以我更相信主审法官所讲的更接近案件的真实情况。
按照二审法院主审法官所披露的案件事实,大概案件情况如下:
2023年1月30日,男方跟女方经当地婚姻介绍机构认识,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5月1日,双方举办了订婚仪式。
5月2日,订婚第二天,按照当地传统,双方家庭见了面,中午一起吃了午饭。下午男方与女方去男方准备的婚房。在婚房里,男方提出发生性关系,被女方拒绝。但是男方强行地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有一些撕扯。女方为了引起注意,还点燃了窗帘,中途又逃出婚房,从步行楼梯下了一层,又被男方追回,再次回到婚房。这是当时的大概情况,是被法院的判决书所认定的。
最后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认为,男方违背女方的意愿,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男方有期徒刑三年。
性自主权与婚内强奸问题
2025.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