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topia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How Total Domination Works and What It Leaves Behind | Citizenship Course, Season 9
Yang Zhao

自然人与社会人

大家好,我是杨照。我之前提醒过大家,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建构了非常特殊且深入的历史解释,这是20世纪政治领域最大的特殊现象,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现象——《极权主义的起源》就是讲这个过程。它是历史叙述,不过这并不表示阿伦特哲学家的身份在这里完全没有反映。阿伦特的哲学想法和观点仍然相当重要,她会建立这样的历史解释,相当程度源自于她的根本哲学关怀、哲学概念。
例如,一般的历史学家不会用这种方式去讨论:人是什么?我们应该要如何看待人?
我们平常知道,人有隐私的一面、私我的那一面,另外有公共的那一面。隐私和公共这两面不一样。但有意思的是,阿伦特特别要提到隐私和公共性中间的差别:什么样的东西你不愿让人看到,必须把它给藏起来。
阿伦特的描述是:对于那些来自于我们天性、没办法改变的、最个人的特质,我们通常就必须把它藏在“隐私”的领域当中。如果没有保持好这样的一个界限,那样一种来自天性难以改变的那一面,如果进入到公共的领域,你会认为那是错误的。
人在感情上有很多的不一样的差异,然而幸或不幸,我们必须要过集体生活。在集体生活当中,就只好将每一个人最内在的、最强烈清楚的差别予以内在化,把它给藏起来。阿伦特也就在提醒我们这很重要的一件事:作为一个人,我们永远存在着两面。
从她的哲学立场看,内在是多样性的,然而外表外在没办法依随、容许和内在具备有同样程度的多样性,外在一定要追求一致性。一致性把我们显现在外表的时候,就产生了社会人的形象。
社会人和真实的人最大的差别在于,社会人所显现出来的一致性,超过了真实的人、自然的人。自然的人必须经过社会化,然后才变成社会人。
社会化的过程当中,也就在训练你如何只表达属于社会人的这一部分。这是和集体生活有关的:一方面用这种方式你才能不至于去惊吓到别人,在你的许多的行为上不至于让别人感觉到尴尬、不晓得该如何处理你。我们大致维持着这样的社会人一面,建立起一套规范,让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决定自己如何行为,以及如何对待别人的行为。
 

人对差异的恐惧

阿伦特强调,我们对于差异性内在的不信任——我们很怕看到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最自然的会激起不信任、距离感、提防、警戒,到后来更强烈的甚至就有了仇恨。
为了避免人跟人之间表现差异,然后引发因差异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潜在的陌生、疏离乃至仇恨,所以在社会化的过程当中,就将人每一个人最特殊、最多样性的那一面藏起来,只表现大家都很类似,都能够接受的社会的那一面。
换句话说,这里就产生了奇特的状态。从阿伦特的哲学立场来看,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社会人,就如此切割开来。
自然人被藏起来的这一部分是他无法被改变的、剥除了人为的外在,剩下的叫做只是“人”、真正的人(的部分),但这没办法被辨识,没办法被分类。
有了社会性、社会人的那一面,另外一个方便的好处就是有清楚的分类标志。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你这样做,因为你反映了一种身份,你表现了一种社群性。这个社群认为男人会如何表现?女人会如何表现?在职场上会如何表现?看电影的时候会如何表现?在餐厅里会如何表现?在地铁上会如何表现?在课堂上会如何表现?都有身份。
既然有身份就产生了分类,既然有分类,就有固定的行为的模式,这样人家就很容易可以辨识。
可怕的是什么?可怕的是没有在这些分类当中的自然人。这自然人没有一定行为的方法,它的异样性、它的多样性事实上超出我们的掌握之外,于是自然人在社会上就被视为是异类,就会带来恐慌。
阿伦特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打算要take human beings as human beings(把人当人)。这是关键的吊诡,我们必须放在心上。
她提醒我们,我们其实很怕“把人当人”。把人当人,你遇到的是决然的差异,这差异引发了你的警戒,引发了你的害怕,甚至引发了你的仇恨。所以我们真正遇到人的时候,不可能是 take human beings as human beings(把人当人),人与人之间的对待,对待的方式毫无例外,都是 take human beings as social beings(把人当社会人)——你要辨识社会的那一面,才知道怎么做,该如何应对、如何接纳他。
 

人权是普遍的吗?

更进一步,阿伦特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人权。她讲到了“普遍的人权”。
在法国大革命这段历史当中,出现了关键变化潮流是民主国家的兴起。在大革命当中提出了“普遍”的“人权”,认为人权包括这些项目(如自由、平等)——但这里的“普遍性”就产生了问题。
举例来说,阿伦特在书中讲到了“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不是我们应得的权利,这是一回事。然而进一步将“言论自由”视为人权的时候,在这之前有一件事被忽略了——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必须要在群体当中存在。这权利只能够在群体中实现,也在这个群体当中才有意义。 意思是什么?
如果这里有一个人在我们之间,他讲的是冰岛话,只会说冰岛话,活在我们之中,没有言论自由或不自由的问题——他爱讲什么就讲什么,因为他的语言没有人听得懂。当所有人都听不懂,产生的效果是什么?意味着这个人在这个群体当中没有任何人准备好要听他说什么,也就不可能有人在意他说什么,当没有人在意他说什么,他所说的话在这个群体当中没有意义。
我们没有任何人会想要去限制他说,例如你不能讲这样的话,你怎么可以这样骂人,你怎么可以这样批评我们的领导。因为没有人听得懂,也就没有人会在意。
但换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他拥有这样的自由是真的自由吗?他是在我们当中讲话最自由的一个人,没有任何的限制,但这自由的意义何在?相对的,我们看到其实他是完全没有自由的一个人,因为他没有任何表达的管道,他什么都表达不了,在这个群体当中,没有人会听他的。
当这种状况出现的时候,权利是空洞的、是无意义的。
 

民族国家兴起与少数民族的困境

当法国大革命提出了普遍权利概念的时候,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而源自于阿伦特的哲学关怀、哲学思考而点出了这在历史上特殊的意义。
当这普遍权利和民主国家发展结合在一起,发生了什么?最关键的是,权利必须要在群体当中才能发挥作用,不管是言论自由或者是婚姻权,或者是财产权,都必须在特定的群体当中——要有这个群体存在。如果没有群体,你和这个群体没有任何的关系,这份权利就不可能成立。
问题来了,我们要讨论、要思考,先要将这个群体确定下来,看清楚,把它圈画出来。可是因为法国大革命所提出来的权利概念,没有在群体上做明确的讨论、明确的划分,到后来民族国家兴起,就产生了奇特的状态。
民族国家是因应法国大革命的冲击(而诞生),贵族、国王、教士这些特权阶层被推翻了,取消了特权之后建立了一个平等的国家,意味着在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拥有同等的权利,要建构同等权利所形成的一个社会。
但要做到这件事,就必须要有清楚的团体的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内,我们所有人都平等。所有的人都是一种新的政治安排下的成员,法律在我们之中运用, 是人人平等的。我们用这种方式来理解法律,来理解我们的处境。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是基本的权利,然而也就必然牵涉到:法律管辖哪些人呢?所有适用于法律管辖以内的人“人人平等”——这才是比较精确、正确的描述。
更进一步就牵涉到我们如何去讨论、思考:这个范围如何划出来?群体是怎么圈围形成的?
 

没有国家的人

在变化过程中,我们就看到民主国家寻求确立清楚的标准——因为是同样民族的人成立了这个国家,所以这个国家里具备国民身份的人一律平等。
但从哲学的立场而来的讨论分析,也就联系到19世纪的历史现实——当你用民族作为标准,这是一个理想型(ideal type)。在理想型的描述当中,民族国家是一个民族组成一个国家,但这是理想型,而不是真正的事实。
于是这个时候我们画出了一块范围,然而事实上在这个范围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相同民族的。在过去的帝国政治架构下,因为本来就是多民族的,有些民族人多一点,有些民族人少一点,不会必然产生这种多数和少数之间的关系。
在原来的多民族帝国的架构底下,两个民族有冲突的时候,你知道你人少会吃亏,但人多的是帝国的部分,少的也是帝国的部分。到了民族国家(阶段),情况改变了,这时候必然出现多数与少数,多数少数不再只是数量上的观念,而变成了性质的观念——
因为多数民族组成了这个民族国家,它变成了主体,国民就是由具备这民族身份的人所形成的,他们是国民,他们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但问题来了,不在这个民族之内,少数民族的人这时候就不只是少数,而是就受到了根本的质疑——为什么你们在我们这里?这是我们民族所建构的国家,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换句话说,这里就产生了少数民族——基本上他的国民身份是不确定的,乃至于在民族国家的原则之下,这种人就变成了不受欢迎的部分,就变成了杂质,变成了应该要被赶出去(的人)。因为民族国家要纯化它的性质,所以这就不是数量的问题,而是这种人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民族国家的潮流,刺激创造了19世纪新的现象——在阿伦特的书里把它称之为 :statelessness(没有国家的状态/没有国家的现象)。基本上民族国家国民的权利、国民身份保留给同样民族的人,于是在同样民族组成了这个群体,群体内大家都平等。但要得到平等的待遇,前提也就是要有非常清楚的身份保障,不能够任何一个人想要进到我们的群体里,都能够被接纳。
所以这个国家对于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经济生产到社会分配最有利的情况,那就是一个民族建构一个国家,国家属于这个民族。国家跟民族在理想型当中、在理论上是合一的。如果不合一,这些少数人就让人家觉得那是异类,让人感觉到陌生甚至厌恶,想要把他给赶出去,取消他的国民身份。
于是就在这里产生了19世纪麻烦的现象:几乎每一个民族国家在现实上都包纳了许多不方便的少数人。这种少数人,他们就变成了stateless(无国家的状态),因为民族国家希望你不要在我这里,你在我这里造成很大的困扰,但这种人他能去哪里?你要把这样的人迁到哪里去?
一种状态是:如果你的民族有自己的国家,例如说你是一个法兰西人,但你住在日耳曼的区域,这个时候日耳曼人他们要形成德国,就会认为你为什么不回到法国去?你明明就不是我们日耳曼人,你为什么要住在我们的德国里,你回法国去。一个人的民族身份,另外有一个所组成的国家,理所当然这种少数人就应该回去自己的民族所形成的国家去参加多数,而不应该留在这里,形成少数人。
理论上,法兰西人既然在民族上是法国的主体民族,你住在德国,这是自找麻烦,你回到法国不就没事、没问题了吗?但是这又有问题,因为原来的帝国体制底下,这个人他拥有场所权——他住在这里、他长大在这里、他熟悉这里的地理自然和人文环境,这是原本帝国或者是非民主国家的环境底下,保障他在这里生活的场所权。还有他的记忆权,他记得他属于这个地方,这是他自主对这个地方所产生的情感、所产生的认同。
你把他赶到法国去,你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但实际上你侵犯了他原来的场所权和记忆权。这可就没那么容易解决,并不是说法兰西人回到法国就没事了,因为他就不是法国人,不是那么简单理所当然的法国人。一个在德国长大的法兰西人,不会等到他回到法国就自然成了法国人,他仍然和在法国长大的人是不一样的。
但是在民族国家的架构底下,这是很严重的大问题。
19世纪普遍的现象,这个时候在各个民族之间有许许多多的冲突,就形成了民族认同:一方面多数的认同压迫少数,另外一方面少数就进入了非常暧昧的statelessness(无国家状态)的困境当中。这就是汉娜·阿伦特从她的哲学立场所敏锐看到,并为我们提出分析的19世纪特殊的历史现象。
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再会。
Episode editor: dy
2026.09.17
Audio in Chinese

Related programs

Featured comments

1 comments
  • 沐月
    1天前

    (500/5)自然人和社会人 曾经社会人照顾离世前的妻子,突然暴瘦下来,自然人说,我可以帮你一起照顾,社会人说自然人没有常识。然后不再联系,突然一个夜晚打电话问爱不爱他,自然人只答,我们又不是小孩,谈什么爱不爱,社会人又只说了一句,我知道了,挂了电话,又是不再联系。过了很久,社会人又突然来找自然人,告诉她,LD要磨炼你,现在回想起来,自然人只愿记得他在阳台抽烟的样子,只有那个样子,他自己才是一个暂时没有常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