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与怕:当代婚姻的困境与出路
大家好,我是於嘉。
前面的节目里,我们留下过一个问题:中国的离婚率,到底高不高?但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得把时间拉长一点,也把视角放宽一点。先往回看,在漫长的历史里,离婚这个权利到底掌握在谁手里?再往今天看,在一段婚姻里,通常又是谁先提出的离婚?而真到了分开的那一步,孩子又更可能判给谁?这几个问题,其实在问同一个问题:离婚,对男人和女人来说,真的是一样吗?
离婚的历史演变
汉语里有一个词,把传统社会里的离婚讲得特别明白:休妻。“休”这个字,本身就是单向的。只有丈夫能休妻,妻子可以被休,却没有一个对应的词让妻子去休丈夫。也就是说,在传统中国社会,离婚并不是没有,而是长期只朝着一个方向开放。
唐代以后,休妻被正式写进法律,最核心的一条叫“七出”,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妻子只要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有了正当的休妻理由。仔细看看这份清单,连“妒”都算一条罪名:妻子如果因为丈夫纳妾而心生不满,就可能成为被休的理由。这一条最能说明这套规则到底是替谁写的。当然,规矩里也留了例外,叫“三不去”:替公婆守过三年孝的,娶进家门时家境贫寒、后来夫妻一起富贵了的,还有被休之后无家可归的,丈夫都不能休妻。
可无论是“七出”还是“三不去”,做主的始终都是丈夫和他的家族。妻子在整套规则里只有被动的位置。官府当然也可以强制判离,那叫义绝,多半是两个家族之间闹出了人命官司之类的大事,官府判了就必须离,但同样轮不到妻子提出。对妻子来说,不只是提不了离婚,连自己离开都不行。
为什么离婚会是单方的呢?因为传统的婚姻本来就不是两个人之间的结合,而是两个家族之间的结合。妻子是被娶进门的人,所谓休妻,本质上就是把她退回娘家。再看七出的条目:不顺父母排在第一,无子排在第二,说的都是妻子有没有履行好自己在家族里的角色,会不会妨碍这个家族的秩序和延续。至于夫妻两个人过得好不好,根本不在这份清单上。
2026.07.22



精选评论
共 1 条《伊加利亚的女儿们》 …… 🪞🐖……从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纲》(杨照老师的课“清朝”……)所影射的“于危亡中奋起”……到今日微观家庭中“母亲争不起抚养权”的困境,历史用一种曲折的方式提醒我们:反抗显性的压迫或许能汇成洪流,但面对镶嵌在物质基础与法律技术中的隐形权力结构,改变往往需要更艰难、更深刻的觉知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