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仲裁制度:相对灵活的裁决机制
仲裁这种制度,我们之前的节目里已经介绍过了。国际体育仲裁厅是一个很好的代表,用于解决国际间的纠纷。
主要原因是,不同国家的主体,都对对方的法律体系不是完全的信任,所以,我们成立国际间的、更灵活的仲裁机制。
它也被大量地用在行业之中,这个现象蛮普遍的。比如说你有建筑问题上的纠纷,通常是会被交给建筑行业仲裁委员会去仲裁。
因为双方的工程师们去打官司,首先就得把那一套复杂的图纸解释给你的律师,然后解释给法官听,这得花很多钱。
如果你的仲裁主体是其他的工程师,是这个行业当中的人,大家能够很快地聚焦到——真正的矛盾和纠纷是什么?其实我觉得在某种意义上能够保证一个更公平的仲裁结果。
还有的应用其实就是在私人的商业主体之间。因为仲裁的结果可以保密,法庭审判大家都会知道,私人之间更灵活。
法庭是你要排期,排到什么时候你就得去,然后你想要挑自己喜欢的法官是非常困难的,除非你一看这个法官不行就撤诉,然后再重新起诉一次。
但是,仲裁是一个相当灵活的机制,它允许双方去寻找自己的仲裁员。
但是,国际体育仲裁庭相比于私人之间临时找的仲裁庭,它肯定会无论在程序、规则各方面都会更严格一些,这也体现在国际体育仲裁庭的证据原则是——介于民法的证据(可能性更大)和刑法的证据(排除合理怀疑)之间。
我们之前有讲过,假想一个跷跷板,一边稍微重一点,是民法的证据标准;而刑法的证据标准非常明显地比这一方重。
体育仲裁庭的规则是介于两者之间。
一方面,它是一个国际机构,当年由奥委会组建的一个组织,它有一些机构所遗传的不灵活性。但是作为一个仲裁机构,它又有仲裁这种形式本身所带来的灵活性。它是介于两者之间。
私人的仲裁甚至连依照什么规则进行仲裁都可以协商,但是体育仲裁庭很明显在这方面是非常严格的,它其实是由国际组织去立法、然后去执行。当然这个能看出来、能感觉到是有问题的。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