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惊奇之旅:简明西方哲学史
周濂

文稿

大家好,我是周濂。今天我们将进入到康德的道德哲学。在开始之前,我想先问一个问题,假如你有一个熊孩子,整天在幼儿园里调皮捣蛋,欺负同学,请问你会对他进行怎样的道德教育?
你也许会对他循循善诱:“不可以欺负比你弱小的人,因为那样子他会痛,如果换成是你,是不是也不希望这样被人欺负呢?”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听友会说:“不可以打人,因为万一你打不过别人,那你可就悲剧了。”
这两个说法中,前者诉诸同情和共情,后者诉诸利益和计算,也许最终的效果都不错,你的孩子果然慢慢开始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了。但是,如果康德听见这些说法,肯定一个都不同意。因为在他看来,这些都不是道德的理由,根本无助于培养一个独立自主、有尊严的个体。康德会很直接地告诉孩子:“欺负同学是不对的,不对的事情就不应该做。”

动机才是道德的衡量标准

按照道德哲学的分类,康德属于典型的动机论,所谓动机论,顾名思义,强调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它的动机和意图,而不在于它的效果或后果。你一定会问,可是动机有很多种啊,康德指的是哪类动机呢?简单说,你应该做本身就是对的事情,无需考虑它能否带来好处。
举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家小杂货店的老板,特别的诚实守信,童叟无欺,哪怕是五岁的孩子来打酱油,他也不会多收对方一毛钱,按照普通人的标准,这个老板的道德水准是不是相当的不错?
可是康德却会说不一定。他会追问对方的动机,如果这个老板诚实守信的动机就是因为这样做是对的,那么他的确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但是如果他这么做,无非是在担心,万一多收了那个五岁孩子一毛钱,然后孩子回到家里告诉父母,父母到微信上发帖子揭露整个事实,让他的生意从此一落千丈,如果他是处于这个动机童叟无欺,那么康德会说,这个人的行为虽然看似符合道德规范,但动机不纯,所以依旧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本集编辑:myou
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