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的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在上一集,我尝试说明,希特勒利用合法的形式上台,又运用非法的手段夺取全部权力,最终建立了一个超越法律的极权体制。这个体制把德意志民族带进了罪恶的深渊,给世界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从这场灾难中,战后德国的制宪者吸取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一部自由的民主宪法,需要具备“战斗力”,以便抵御反宪法势力对自己的破坏。
不过,还有一件事,也许更直接、更有力地塑造了战后德国的政制及其精神气质。这就是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内容:纽伦堡审判。
世纪大审判
我们先简单地了解一下这场审判的具体情况。
1945年5月7日德国无条件投降。8月8日,英、美、法、苏四国签订《伦敦协定》,一方面重申1943年《莫斯科宣言》有关审判战犯的决定,另一方面制定《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成立国际军事法庭,目的是审判所犯罪行不局限于特定国家、特定地区的首要战犯集团。随后,又有19个国家加入了这份《协定》。
虽然国际军事法庭的常设地点在柏林,但《协定》特别规定首要战犯的第一次审判应在纽伦堡举行。因为纽伦堡是纳粹党集会的地点,具有象征意义。
国际军事法庭由英、美、法、苏四国各派一名法官和一名助理法官组成,起诉委员会也由四国各派一名总检察官组成。具体的审判地点在纽伦堡的正义宫。从1945年11月到1946年10月,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了包括纳粹二号人物戈林在内的24名首要战犯,以及纳粹党政治领袖集团、党卫军、冲锋队等七个组织,并作出判决。这就是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纽伦堡审判。
为什么要进行审判?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审判?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处决这些首要战犯呢?比如,丘吉尔就倾向于立即处决,避免卷入卷帙浩繁的复杂法律程序。当时的英国外交大臣说,这些人罪大恶极,已经超出任何法律规定的范围,根本不需要用法律程序来解决。在美国政府内部,也有类似的声音,劝说罗斯福总统采取省时省力的办法。
2023.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