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中国如何迎接变化:清朝
杨照
大家好,我是杨照。
 

开港通商,西方势力大举东来

我们再看,在1644年满清入关之后,明朝皇室残存的势力往南方走,一直走到海上,最后一股挑战清朝的势力是由郑成功在海岛台湾带领。为了要防范这些政治与军事上的动乱因素,清朝从顺治十二年(1655年) 就开始实施了长达三十年的海禁,一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台湾在前一年被施琅率领的军队打了下来,海禁才解开。
解禁的方式是开设粤、闽、浙、江四大海关,管辖各自所有的口岸。但是到了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又规定“番商” (即西洋商人) 的船只能够在广州停泊交易,也就是指定广州为唯一对西洋商人开放的海港。
这是破坏过去朝贡制度的新做法,所以清朝谨慎小心地推动,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规范。例如洋人到广州,就只能居住在特定的狭小区域当中,而且停留的时间也有限制。再来,还规定洋人和一般中国百姓或者是官员都不能有直接互动。
这中间设了重重的屏障。来到中国的外国商人要有代表,称之为“大班”。后来许多有外国人进出、或标榜洋化风格的地方,像是歌厅、舞厅,都有“大班”。“大班”原本是居留在中国的外国人代表,“大班”可以和中国的买办或者是行商代表沟通。而买办、行商也是特殊身份,被规范为不是“正常”的中国人,会在和“洋鬼子”接触当中被污染,在他们后面的才是中国社会里的一般中国人。
这些规定明白显现出“天朝”的态度——开放朝贡以外的通商机会,这是莫大恩赐。如果不想被规定拘束,那就不要来,对中国我们非但没有任何的损失,我们还可以省事清静。
然而广州开港的时机刚好遇上了西方势力大举东来。当时西方航海技术大幅进步,新型船只——不管是军舰或者是商船——蜂拥驶入了东亚海域。荷兰、葡萄牙等地的海船,过去必须转手海盗、转手中国周边的属国,才能够拿到中国的货物来进行交易,现在有了广州这个通商口岸,提供更直接、也就更有利的贸易场所。
因而最早来到广州的外国人,基本上他们都符合清朝的假定设想,他们都是为了商业利益而来,利之所趋,他们也就甘愿遵守规定,他们也就愿意忍受种种的不方便。从广州开港以来,这种通商办法没有出什么样大问题,一直到大英帝国的势力扩展到东亚海域,于是整个情势彻底改观了。
大英帝国取代了荷兰、葡萄牙的重商主义经营,改以发展商业资本主义,挟着先进的武力,迅速成为东亚海域当中最强大的势力。这套新的帝国主义意识形态,那就不只是要追求商业利益,更着眼于在全球地缘政治上寻求最大的殖民经营机会。英国正式和中国接触的时候,它的帝国主义当中的政治关系概念已经充分地发展,也初步定型了。这样的政治关系图像,就和中国的朝贡系统南辕北辙,很快就造成了矛盾冲突。
 

“传谕行商”:睥睨天下的朝贡形式

依照《大清会典》乾隆朝的记录,当时的朝贡制度是分级的。排在最前面的是朝鲜,每年一贡,这频率最高,也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得到的利益最大。然后是琉球,他们获准得以“间岁一至”,也就是每两年可以派遣贡使团经由福建进贡。排在琉球后面的是安南,他们是两年一贡,四年遣使来朝一次,从广西镇南关进入中国。再来是三年一贡的暹罗、五年一贡的苏禄、十年一贡的南掌(“寮国”,老挝) 等等。
有趣的是,《大清会典》嘉庆朝的名单上出现了荷兰。特别标示荷兰因为路程遥远,所以“贡无定期”,没有特别规定多久可以进贡一次,不过后面附注说“旧例五年一贡”,表示在嘉庆朝之前,允许荷兰人遵循朝贡的规定,每五年来一次。
名单上还有一个“西洋国”,规定的贡道是经由澳门进入中国,贡期也是“不定”。世界上当然没有一个“西洋国”,这个名称泛指荷兰以外的欧洲国家,清廷无从弄清楚它们的来历,所以只要它们愿意依照惯例遣贡使,于是就会被归入在“西洋国”当中。名单上另外还有“教廷”,那就是连罗马教会派传教士来中国,也都被视为是朝贡的行为,并且纳入到了这个系统当中加以约束、管辖。
法国摄影师Jules Itier1844年摄于中国澳门
重点在于到这个时候,中国的这套系统还没有受到挑战,以荷兰人、葡萄牙人为首的这些欧洲商人,他们看在庞大的通商利益份上,他们不在乎被中国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连教廷也为了能够传教,愿意采取入境随俗的态度。
但这个架构遇到了从印度一路发展过来的大英帝国,就没办法继续这样暧昧含混地维持下去了。从康熙朝开端的1662年,到乾隆朝结束的1795年,记录上西方国家使臣觐见皇帝一共有十七次,其中六次来自俄罗斯,四次来自葡萄牙,三次或四次来自荷兰,还有三次来自教廷,另外一次来自英国。
在这十七次当中有十六次,外国使臣都对中国皇帝行了跪拜礼。唯一一次例外,发生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当时英国的特使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 1737-1806) 拒绝行跪拜礼。这是英国首次派遣正式的外交使节团到中国,也是中国的朝贡礼仪第一次遭到挑战,更是历史上中国中心意识与西方邦国制度正面冲撞的重要事件。
过去在朝贡制度当中,外交和通商始终混合在一起,其他国家为了通商利益来朝贡,才使得中国有处理外交的需要。然而到了这个时候,欧洲的外交已经是一门具备特殊地位的专业,和商业行为明确地区分开来,外交官也绝对不会和商人在身份上有任何的混杂。 
 

外交等于通商

进入十九世纪,中国却仍然将外交与通商同等看待。道光十六年(1836年) ,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接任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对中国官方一直不承认他的相对官方身份,把他视为“大班”,只能够和广州的买办、行商接触,无法和中国封疆大臣像是两广总督平等对话,他就感觉到了强烈不满。
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1801-1875),英国皇家海军军官、外交官及殖民地行政官,英国驻华全权代表及总督察
查理·义律留下了一份记录,上面以英国式的风格写下了一句名言,用来形容中国官员的态度,说:“They speak of me, not speak to me”,意思是行商永远在中间,即使义律就在现场,官员也只对行商说话,说这些英国人如何如何,再要行商传话,而彻底忽略了英国人在场、具体的存在。
这是当时官僚体系的真实运作方式,称为“传谕行商”。不管是什么都要“传谕行商”,由行商来转达,中国官员绝对不直接和外国人交接,更不和外国人对话。在中国的世界观当中,仍然没有外交(diplomacy)这件事,没有平等的外交关系。
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重要的历史事件,然而即使是鸦片战争,都不足以立刻改变根深蒂固的天朝世界观。1842年清廷战败,先是耆英奉命去和英国人谈判,他的头衔是钦差大臣,而他的任务是办理各省通商善后事宜。在朝廷的眼中,那是通商事务,仍然不是当时西方意义的外交工作。
一般在讲中国近代史的时候,多半会提到中国最早的专门外交机构,那是终于离开了原有的朝贡系统,还有前面提到过的“理藩院”这种概念,而产生了很不一样的一个新单位。成立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 ) ,这个时候距鸦片战争已经过了二十年。不过如果再看《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当时恭亲王奕䜣领衔上奏,请求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咸丰皇帝的御批就将这个名称又改成了“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关键的重点还是加上了“通商”这两个字。
不过当时的恭亲王奕䜣,他已经有了外交折冲的经验,他就知道这个名字会出问题,西方外交官一定会觉得莫名其妙,我又不是来做生意的,干嘛跟你们的“通商事务”衙门打交道?所以才做了变通的措施,虽然皇帝御批的名称不能够改变,所以中文仍然叫做“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但是在正式的关防还有在翻译上就偷偷地、刻意地省略了“通商”这一词。
所以从这样的事例我们也就明白,事实上,东方和西方从十七世纪开始就有了这样的对比的差异。欧洲在1648年之后,邦国的平等主权制度确立了,这形成了西方外交活动的根底。但另外一边,在东方,清朝承袭甚至还加强了“中国中心”这种天下观念,于是就使得这两者一方面在历史条件的作用底下越来越靠近,然而却又在这样的观念对比分歧底下,使得两者之间几乎无法沟通。这是这段时期当中我们不得不看到历史的其中一项重点。
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再会。
本集编辑:茄子、小蝉
2025.08.30

相关节目